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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0:43:26 阅读:434次

建新镇冯宇村2020年度征地拆迁公告 最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方案

征地告知书
榕(仓)自然征告字[2019 ] 13号
仓山区建新镇冯宇村:
冯宅中心小学项目建设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 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 项吿知如下:
一、 征地情况
1、 征地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冯宇中心小学项目建设,用途 为小学用地。
2、 征地位置: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 征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本次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总 计0.5680公顷,均为村庄。
4、 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集 体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9.6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利鎏; 一般青苗补偿费含一年生、一季生农作物和一般苗圃,实行被征地村集体 经济组织包干补偿,包干单价0. 4万元/亩,包干面积按农用地面积进行 计算;多年生青苗补偿费,含林、果、竹等多年经济作物,鱼苗、水产养 殖设施等按实予以补偿;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如水井、村道、晒 谷场、管线、水渠等),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 组织实施。
5、 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 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 100号)执行。
二、 你村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村范围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征地的单 位和个人。
三、 当事人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 类、数量等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向我分局提出申请复核。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 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上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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