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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0:43:30 阅读:1211次

山东省聊城市2020年度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农用地征用补偿金标准明细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

关于道口铺街道梁刘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为聊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聊城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15日发布拟征收土地通告(聊政通字〔2019〕31号),拟征收道口铺街道梁刘村集体土地,我局会同梁刘村委会、道口铺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共同拟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批复(东昌政复〔2019〕32号),并于2019年11月5日在刁庄村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同意,对该方案重新进行公示,原《土地征收勘测调查登记表》继续使用并公示。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道口铺街道梁刘村土地,位于聊堂路以南、胜利渠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1.845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水浇地1.8342公顷、农村道路0.011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聊城市东昌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38.4050万元(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肆仟零伍拾元整)。在实施过程中,如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新的调整,按批复的新的补偿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据实清点,补偿标准按照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6号)的规定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总额为243.2303万元,共计243.2303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叁万贰仟叁佰零叁元整)。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由东昌府区财政局拨付到梁刘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41.5215万元,由东昌府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会同道口铺街道办事处、梁刘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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