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公告
潍征公告〔2020〕36号
为了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潍坊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
民主街以北、鸢飞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杏冢子村、西小营村、店子村
土地现状:主要为村集体耕地
目的与用途:科教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与安置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潍坊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9.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与社保两种安置方式。其中社会保障,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会同属地街道、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与方式,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区财政、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