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辛庄镇下陈村拟征收
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钢城征补公告〔2020〕8号
为保障中南铁路通道郭家沟至大石家地方铁路连接线(钢城段)用地需要,拟征收辛庄镇下陈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辛庄镇下陈村土地位于辛庄镇下陈村,征收土地总面积 5.6501公顷,其中农用地5.1297公顷(旱地4.6003公顷、果园0.3071公顷、有林地0.0021公顷、农村道路0.0776公顷、沟渠0.0196公顷、田坎0.1230公顷);未利用地0.5204公顷(其他草地0.2916公顷、裸地0.228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中南铁路通道郭家沟至大石家地方铁路连接线(钢城段)项目建设。该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莱芜市钢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75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415.951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种类和数量,详见《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鲁国土资字〔2017〕387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计370.56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