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第二批次集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告知书
关于2019年第二批次集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告知书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2019年第二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 等。
二、征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寻乌县政府的国有土地、国有公路;寻乌县园艺场的国有土地;寻乌县工业园区办的国有土地;澄江镇镇政府的国有土地;文峰乡新罗村新屋组、石排村农民集体土地、岗背村温屋组、邱屋组、河岭村竹星组、杨梅村上坑组、长排组、温屋组的集体土地;三标乡三标村老屋组、井头岗组、上新屋组、禾坪塘组的集体土地;丹溪乡丹溪村背陂组、墩沙背组、双村村水岔里组的集体土地;晨光镇民裕村热水组的集体土地;南桥镇长江村长江岌组、角子里组、岐山头组、墩上组、龙门口组的集体土地。
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寻乌县政府;寻乌县园艺场;寻乌县工业园区办;澄江镇镇政府;文峰乡新罗村新屋组、石排村农民集体、岗背村温屋组、邱屋组、河岭村竹星组、杨梅村上坑组、长排组、温屋组;三标乡三标村老屋组、井头岗组、上新屋组、禾坪塘组;丹溪乡丹溪村背陂组、墩沙背组、双村村水岔里组;晨光镇民裕村热水组;南桥镇长江村长江岌组、角子里组、岐山头组、墩上组、龙门口组。(具体以最后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143.4亩;
(二)主要地类:果园、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
五、征收土地补偿、青苗及附属物等补偿
征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按《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规范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寻府办字〔2015〕17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险方式予以安置,具体以县政府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