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1-12-23 17:51:01 阅读:7965次

淄博市高青县2020最新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5个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明细出炉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李孟德村委会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决定,为高青县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李孟德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县财政局、镇(办)会同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和李孟德村委会共同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高青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李孟德村土地位于李孟德村委会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4.8291公顷,其中:

农用地4.8291公顷(水浇地4.6220公顷、农村道路0.0216公顷、坑塘水面0.1855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高青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62.1825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三)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62.1825万元,由县财政局拨付到李孟德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青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08.6548万元,由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唐坊镇、李孟德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