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区临空组团管理委员会关于赣江新区临空组团2019年度
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告知书
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告知书
根据赣江新区临空组团2019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需要,依据赣江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规划,经组团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征收该批次用地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
二、征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拟征收土地位于乐化镇金盘村、樵舍镇塘头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H50G075031等一幅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乐化镇金盘村、樵舍镇塘头村(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19.3122公顷(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水田1.9564公顷、旱地4.6535公顷、林地9.7456公顷、其他农用地2.1146公顷、建设用地0.8396公顷、未利用地0.0025公顷(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和《赣江新区临空组团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临空组团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新临管字〔2018〕11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采取社保安置及货币安置。
七、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