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定征公告〔2020〕32号
为提供菏泽市定陶区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东临许堂村耕地,南临许堂村耕地,西临许堂村耕地,北临许堂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杜堂镇许堂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 》(鲁政字〔2015〕286 号)公布的菏泽市定陶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如在土地征收期间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出台,按照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本次征地涉及一个区片,为贰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菏泽市定陶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