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
[2019|第 10 号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9]52号批准《征收土地方 案》,经对被征地迎宪T•贸股份有限公司(组)征地补偿登记的 复核,清徐县国土资源局同东湖街办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屮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 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东湖街办迎宪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 9455公顷
二、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年产值标准的 通知》(晋政办发[2018] 60号)规定,建设用地上地补偿费标 准按照征地统-年产值标准的8倍。
三、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单位:万元
序 号 | 被征地村 (组) | 面枳(公顷) | 统一年产 值标准 | 上地补 偿费 | 安置补助 费 | 合计 |
1 | 迎宪丄贸股 份有限公亘 | 2.9455 | 7. 4475 | 175.4929 | 175.4929 | |
四、 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 一条规定,按实际算。
五、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