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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3 16:57:22 阅读:2379次

沂水县院东头镇最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0年度征地拆迁补偿明细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拟征收师家崖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沂水县2020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师家崖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沂水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4号拟征收地块位于院东头镇师家崖村(详见附图),征收土地总面积0.4082公顷,涉及农用地0.4082公顷,其中耕地0.4082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沂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0.61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0.615万元,由 沂水县财政局拨付到村委会账户,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沂水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9.1845万元,由沂水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沂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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