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9批次)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霍邱县2019年第19批次城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土地位于城关镇五里墩村、牌坊村,岔路镇岔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岔路村,马店镇四平山村,潘集镇潘北村,冯井镇杭庙村,众兴集镇油坊村,范桥镇双元村、龙头村,扈胡镇黄泥岗村、和平村,冯瓴乡新仓村,城西湖乡许集村。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18.2624公顷,其中农用地16.2401公顷(耕地15.4868公顷),建设用地1.9801公顷,未利用地0.0422公顷。
其中:
城关镇五里墩村4.1477公顷,其中农用地4.1125公顷(耕地4.0166公顷),建设用地0.0352公顷;
城关镇牌坊村2.7048公顷,其中农用地2.7048公顷(耕地2.5972公顷);
岔路镇岔路社区居民委员会0.1798公顷,均为耕地;
岔路镇岔路村0.276公顷,其中农用地0.2682公顷(耕地0.2682公顷),建设用地0.0078公顷;
马店镇四平山村1.1209公顷,其中农用地1.12公顷(耕地1.12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
潘集镇潘北村0.6248公顷,其中农用地0.6223公顷(耕地0.6223公顷),建设用地0.0025公顷;
冯井镇杭庙村2.3163公顷,其中农用地2.3163公顷(耕地2.3129公顷);
众兴集镇油坊村0.8111公顷,其中农用地0.8111公顷(耕地0.414公顷);
范桥镇双元村1.7886公顷,均为建设用地;
范桥镇龙头村1.0708公顷,其中农用地1.0708公顷(耕地0.9511公顷);
扈胡镇黄泥岗村0.4745公顷,均为耕地;
扈胡镇和平村0.8485公顷,其中农用地0.6612公顷(耕地0.6528公顷),建设用地0.1451公顷,未利用地0.042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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