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涂寨镇下社村委会:
涂寨镇南和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 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情况
1、 征地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2、 征地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3、 征地总面积0.2239公顷,各种地类面积为:旱地0. 1418 公顷、其它农用地0. 0029公顷、建设用地0. 0792公顷。地上物情 况由县、镇、村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现场清点核定。
4、 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
(1)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6. 3万元/ 公顷,耕地、园地的修正系数为1,林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修正系数为0.4。
(2) 青苗补偿费:每公顷2. 55万元,征地时,被征地块无青 苗的不予补偿青苗费用。
农业人员的安置:土地被征收后,对被征地农民主要釆取货币安 置办法进行安置。同时,通过劳动力培训,优先介绍部分剩余劳动力 到本地企业就业。
二、 社会保障意见
详见劳动保障部门拟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
三、 你村(居)委会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村(居)委会范围 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