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
集镇建设用地的公告
关于征收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
集镇建设用地的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5月14日核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现就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所涉地块批准文号为:赣自然资征〔2019〕387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教育、公共设施、科研、交通服务场站、公园与绿地、城镇住宅、娱乐、公路项目建设。
三、征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
1.水东镇红星村、正星村、虎岗村、沿坳村、水东村、马祖岩村。
2.水西镇和乐村、黄沙村、罗边村。
3.沙河镇罗坑村、沙河村、河头村、五龙村、华林村。
4.沙石镇沙石村、龙岗村、埠上村、新圩村、吉埠村。
5.东外街道白云村。
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水东镇G50G050016、G50G051016、 G50G052016等三幅图。涉及水西镇G50G050015、G50G051015等二幅图。涉及沙河镇G50G052017、G50G053016等二幅图。涉及沙石镇G50G053016、G50G054015、G50G054016、G50G055016等四幅图。涉及东外街道G50G052016等一幅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1.水东镇红星村、正星村、虎岗村、沿坳村、水东村、马祖岩村等村的部分集体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