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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3 16:33:50 阅读:3201次

福建省宁德市2020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方案公告

征地告知书(存根)
(编号:2019010 )
竹管珑村民委员会:
竹管珑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建设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土资 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劳 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征地情况
1、 征地用途: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2、 征地位置:(见附图)
3、 征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
水田0.16公顷,园地0.2067公顷,其他农用地0. 0536公顷。
4、 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标准:
水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计55.848万元/公顷; 园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茶木补偿费计40.467万元/公顷; 其他农用地补偿费计53. 7万元/公顷;
二、 你村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村范围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征地的单位 和个人。
三、 当事人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 数量等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 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复核;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按《寿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暂行意见》(寿政文 〔2012〕21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暂行意见》(宁政文〔2009J 228号)执行。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 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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