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人民政府
(2019) 41 号
2019年3月19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山西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省政府 批准征收我区集体土地7. 4606公顷(批准文号为:晋政地字(2019) 127号),现将《征收土地 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拟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金胜镇木厂头村、武家庄村
三' 征收土地面积
金胜镇木厂头村和武家庄村共计7. 4606公顷(木厂头村:2.9119公顷,武家庄村4. 5487公 顷)
四、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万元/公顷) | |
耕 | 水浇地 | 4.3197 | 394. 38 |
早地 | |||
地 | 水田 | ||
有林地 | |||
农村道路 | 0. 3722 | 394. 38 | |
建制镇 | |||
田坎 | 0. 0086 | 394.38 | |
公路用地 | |||
村庄用地 | 2. 7601 | 394. 38 | |
风景名胜特殊用地 |
六、手续办理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
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 | ||||
自 |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现有」 | 匕地利用现状。 |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冋 | ||
金胜績木厂头村 | 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2日 | 晋源区自然资源局 | 2019 年 | |
金胜镇武家庄村 | 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2日 | 晋源区自然资源局 | 2019 年 |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 弃其应有的权益。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山西省太原市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