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2019〕第 09 号
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建设需要,拟征收以下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岳西县2019年第9批次城镇与集镇 建设用地。
二、 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来榜 镇黄泥村,温泉镇资福村,莲云乡关阪村、腾云村共3地块(具体 四至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 被征地村(社区)、组及面积:
1、 地块一:来榜镇黄泥村被征收土地0. 1132公顷,全部为 农用地为0.1132公顷(不含耕地)。
2、 地块二:温泉镇资福村被征收土地10. 5664公顷,其中农 用地为6. 2406公顷(耕地1. 9551公顷),建设用地4. 3258公顷。
3、 地块三:莲云乡关阪村、腾云村被征收土地19. 1943公顷, 全部为农用地15. 4680公顷(耕地0.4565公顷),建设用地3. 7263 公顷。
4、 以上共征收来榜镇黄泥村,温泉镇资福村,莲云乡关阪村、 腾云村集体土地29. 8739公顷。
5、村组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
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岳政 秘(2015) 52号)执行,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 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地类 | 统一年产 值标准 (元/亩) | 土地补 偿倍数 | 安置补 助倍数 | 合计补偿标 准(元/亩) | |
农用地 | 耕地 | 1700-1800 | 7 | 14 | 35700-37800 |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 1700-1800 | 3. 5 | 7 | 17850-18900 |
按《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桐城市等市县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 等附着物补偿调整标准的批复》(宜政秘(2015) 164号)、《安庆市人 民政府关于岳西县调整被征收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宜政秘〔2019〕32号)执行。
五、 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方法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其中符合《岳 西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基本养 老保险;不符合《岳西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 采取货币安置。
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 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
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户。被征
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 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本告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 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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