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对于2019年河南新乡征地补偿的内容是非常关心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把相关的法律法规罗列出来,供大家参考,若是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或是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0488828进行询问,我们会有专业资深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201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5]159号),需征收:牧野区牧野镇后辛庄村集体土地0.2345公顷(3.5175亩)。经牧野区人民政府、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牧野分局、牧野镇人民政府、后辛庄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省政府批准征收的牧野镇后辛庄村集体土地(具体位置及四至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本次征收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后辛庄村集体土地0.2345公顷(3.5175亩),其中耕地0.2327公顷(3.4905亩)。
二、土地补偿安置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依据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本宗地土地补偿安置费91000元/亩,青苗补偿费标准1200元/亩。涉及牧野镇后辛庄村土地补偿安置费320093元(大写:叁拾壹万陆仟伍佰柒拾伍元整),青苗补偿费4189元(大写:肆仟壹佰捌拾玖元整),合计324282元(大写:叁拾贰万肆仟贰佰捌拾贰元整)。以上费用支付给牧野区后辛庄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依据我市(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据实补偿。
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牧野分局拨付给牧野镇后辛庄村村民委员会征地总费用的80%,后辛庄村村民委员会在收到补偿费用之日起负责协助进行地面附着物的拆迁和土地腾交工作,待拆迁土地腾交完毕后由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牧野分局将剩余款项一次性拨付清后辛庄村村民委员会。
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对本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书面送达新乡市征地事务所或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科。征求意见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8年 12月18日
(以上标准补偿的内容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最新土地征收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拆迁律熟悉全国征收政策,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