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双桥河镇西周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4〕30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西周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津南区征告字〔2024〕30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正在报批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等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闫家圈村沟渠、西至祥水路、南至聚海道、北至天津江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市的土地,面积约2.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违规批建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津南区)双桥河镇闫家圈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4〕31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31号
津南区征告字〔2024〕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闫家圈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正在报批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等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祥福路、西至西周庄村沟渠、南至聚海道、北至天津江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市的土地,面积约2.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违规批建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天津市双桥河镇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正在报批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等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祥福路、西至西周庄村沟渠、南至聚海道、北至天津江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市的土地,面积约2.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违规批建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天津市双桥河镇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