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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1 11:11:25 阅读:192次

东阿县姜庄村202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8个村!最新小学建设用地征收宅基地厂房赔偿款标准出炉

东阿县人民政府
陈集镇姜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东征补公告〔2024〕3号
 
 
根据东阿县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东阿县经济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解庄村集体土地。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东阿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陈集镇政府根据土 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姜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教育用地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姜庄村集体土地,位于陈集镇境内,总面积1.153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东阿县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 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14.1688万元(人 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壹仟陆佰捌拾捌元整)。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29号)的规定执行。
 、安置意见
经与姜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14.168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 壹仟陆佰捌拾捌元整),由东阿县财政局拨付到被征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股份经济合作社 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东阿县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 支付社会保障补贴Y25.947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肆佰柒拾元整),由县财政局将 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县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陈集镇政府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 关权属证明材料到东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9室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2)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 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东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509 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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