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4-10-18 11:20:52 阅读:4次

南京市浦口区2024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10个村!最新农村宅基地集体房屋被强拆赔偿款标准出炉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宁(浦口区)拟征告〔202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 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南一路(浦乌路-丰子河路)项 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 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桥林街道石碛社区门周组、桥林街道石碛社 区路东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5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  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
 
 
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 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拟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6日,由桥林街道办事处, 赴桥林街道石碛社区门周组、桥林街道石碛社区路东组开展土地现状  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 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建;
(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办理不动产转让、分割、析产等;
(四)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等,因出生、婚嫁、全日制在校大中 专学生毕业等落户的除外;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的情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
宁浦预转〔2022〕20号
 
 
南一路(浦乌路-丰子河路)项目土地相关使用(权利)人: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南一路(浦乌路-丰子河路)项目 拟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以下简称农转 用 ) :
一、拟农转用范围
拟农转用地块位于桥林街道(四至范围为:起于浦乌路、 止于丰子河路,详见附图),面积为0.0513公顷,土地性质为 国有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 果为准。
二、拟农转用目的
经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批准,立项批复文号为浦行审 投字〔2022〕4号,本地块拟用于南一路(浦乌路-丰子河路) 项目建设。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本公告下发后,由桥林街道对拟农转用土地组织开展 土地现状调查,请上述范围内相关使用(权利)人予以支持和 配合。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地块范围 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南京市浦口区2024征收土地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