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武拟征告〔2024〕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 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最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 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 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224017 地块位于武进区南夏墅街道范围内。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2091 公顷(18.1365亩),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2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 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 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 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 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公告 武拟转告〔2024〕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 条例》有关规定,因地方建设需要,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224024地块土地转用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最新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 、拟转用土地目的
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次转用土地目的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范围
本次拟转用土地位于武进区范围内。该地块总面积0.1752公顷(2.628亩),拟转用国有土地面 积0.1752公顷(2.628亩),其中农用地面积0.0005公顷(0.0075亩),未利用地0.1747公顷(2.6205 亩),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转用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转用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5日。
四、工作安排
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拟转用土地现 状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 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 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 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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