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大寺镇大任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4〕63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4〕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寺镇大任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准予天津市电力公司2010年第二批电网建设项目核准的决定》(津发改许可〔2010〕263号),用于大寺镇大任庄(惠友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任庄村,南至梨双路,西至大任庄村,北至大任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59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7日,由大寺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6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准予天津市电力公司2010年第二批电网建设项目核准的决定》(津发改许可〔2010〕263号),用于大寺镇大任庄(惠友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任庄村,南至梨双路,西至大任庄村,北至大任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59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9月27日,由大寺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6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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