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常经拟征告〔2024〕105号
常经拟征告〔2024〕1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 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国家占用赔偿标准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 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经2024016位于横山桥镇蓉湖村十五组、十六组、五组范围内。拟征收集体土地 面积0.9049公顷(13.5735亩),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6日。
四 、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 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常经拟征告〔2024〕1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 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国家占用赔偿标准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 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经2024019地块位于横林镇红联村范围内。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0145公顷 (30.2175亩),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5日。
四 、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 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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