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新河街新河物流集团公司征收土地预公告(滨海新区征告字〔2024〕041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告字〔2024〕041号
滨海新区征告字〔2024〕0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新河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国家征用土地标准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关于对下穿津秦高铁四条道路(海德路、云山道、云山南道和滨宇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高新审投准〔2020〕98号),用于下穿津秦高铁四条道路(海德路、云山道、云山南道和滨宇道)工程。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土地四至范围见附图,用地面积约1.306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新河街道办事处、市规划资
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天津市新河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津南区)双港镇后三合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4〕25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25号
津南区征告字〔2024〕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后三合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国家征用土地标准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正在报批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等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慧文路、西至慧科路、南至睿深道、北至后三合村坑塘水面的土地,面积约6.4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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