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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30 11:07:01 阅读:161次

农村房屋拆迁拆迁 机场高速公路用地征收农田厂房赔偿金标准

江宁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宁(江宁区)拟征公告〔2022〕93号
 
 
秣陵街道国有、镇集有、凤凰村、家园社区、西旺社区及有关 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拟征 (转)用地地块(来案号15202200377)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农村房屋拆迁拆迁
一 、征收目的
依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苏发改基础发〔2021〕 178号),本地块拟建设南京机场高速公路秣陵互通改扩建工程  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  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秣陵街道国有、镇集有、凤凰村、 家园社区、西旺社区,拟征(转)土地10.1315公顷,其中农用  地8.3383公顷,建设用地1.0376公顷,未利用地0.7556公顷。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9日,由南京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赴你村(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 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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