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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9 10:44:07 阅读:88次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补偿 城镇村道路用地征收水浇地养殖场怎么赔偿

(津南区)辛庄镇下小汀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4〕24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24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下小汀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补偿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正在报批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鑫洪路(德清道-永胜道)、德清道(鑫洪路-鑫怡路)和建明道(鑫洪路-鑫怡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辛庄镇鑫洪路等三条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鑫怡路、西至下小汀村水浇地、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下小汀村水浇地的土地,面积约1.4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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