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李七庄街于台村征收土地预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4〕29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4〕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李七庄街于台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秀春路,南至夏兴道,西至秀泽路,北至恒兴道的土地,面积约6.229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8月26日,由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9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农民土地被征收补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农民土地被征收补偿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秀春路,南至夏兴道,西至秀泽路,北至恒兴道的土地,面积约6.229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8月26日,由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9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农民土地被征收补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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