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泰姜征地告〔2024〕第6号
2024年7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以苏政挂〔2024〕135号批准征收集体 土地2.0705公顷。现将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 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商业拆迁赔付标准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红旗大道接线工程项目(泰州市姜堰区 增减挂钩2024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用途为交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所在乡(镇)、村)
溱潼镇冯庄村,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溱潼镇冯庄村3个组集体2.0705公顷(其中:十一组农用地 0.0012公顷,十二组农用地1.7642公顷,十三组农用地0.3051 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该地块按照三 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土地补 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费用为:
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人
项 目 地类 | 区片综合地价 |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
农用地 | 35.25 | 2.35 |
建设用地 | 70.5 | |
未利用地 | 49.35 |
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实有附着物按《市政府关于公 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 〔2023〕104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补偿。
五、其他事项
1、公告期为30日,自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8 月21日止。
2、征地范围内的原土地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持 有关证明文件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申请注销登 记。逾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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