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高拟转公告〔2024〕10号
桠溪街道桠溪村及有关农户:高拟转公告〔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因建设需要,需办理国华水草水产品展 示基地项目所使用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工作(以下简称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农转用目的
高淳区桠溪街道因建设需要,需申请将0.0367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业服务业 用地项目建设。
二、拟农转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农转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用途:土地被征占赔偿
被农转用土地单位 | 面积(公 顷 ) | 其中农用地面 积(公顷) | 其中建设用地 面积(公顷) | 其中未利用地 面积(公顷) | 拟开发用途 |
高淳区桠溪街道桠 溪村西沟组农民集 体 | 0.0367 |
0.0367 |
0 |
0 |
商业服务业用 地 |
合计 | 0.0367 | 0.0367 | 0 | 0 |
四、公告期限
本拟农用地转用公告期限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告发布后,由南京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赴你村开展拟农转用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 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高拟转公告〔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因建设需要,需办理雅润茶业数字化加 工中心和茶树组培中心建设项目所使用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工作(以下简称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土地被征占赔偿
一、拟农转用目的
高淳区漆桥街道因建设需要,需申请将0.434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业服务业 用地项目建设。
二、拟农转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农转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用途:
被农转用土地单位 | 面积(公 顷 ) | 其中农用地面 积 ( 公 顷 ) | 其中建设用地 面积(公顷) |
其中未利用地 面积(公顷) |
拟开发用途 |
高淳区漆桥街道和 平村农民集体 | 0.0012 | 0.0012 | 0 | 0 | 商业服务业用 地 |
高淳区漆桥街道和 平村十组农民集体 | 0.4331 | 0.4331 | 0 | 0 | 商业服务业用 地 |
合计 | 0.4343 | 0.4343 | 0 | 0 |
四、公告期限
本拟农用地转用公告期限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告发布后,由南京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赴你村开展拟农转用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 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 一 )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土地被征占赔偿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