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4-07-25 10:42:37 阅读:40次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政策 征收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23年第三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

 
贵港市覃塘区2023年第三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23年第三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2414号)批复,同意征收覃塘区覃塘街道拥兴村民委员会,三里镇双凤村民委员会及相关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13.7021公顷(折合205.532亩)。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政策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贵港市覃塘区2023年第三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
该项目需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拥兴村,三里镇双凤村(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征地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三、被征收集体土地土地权利人、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土地权属 地类性质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种植园用地 林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
用地
特殊用地
果园 其他园地 乔木林地 灌木林地 农村道路 坑塘水面 沟渠 特殊用地
贵港市覃塘区 覃塘街道 拥兴村 长滩村民小组 集体 0.2692 0.0129 0.0174 0.0040 0.0184 0.1364 - 0.0791 0.0010
12村民
小组
集体 5.4610 0.9264 2.1079 2.2362 - 0.1210 - 0.0437 0.0258
13村民
小组
集体 1.6709 1.5477 0.0372 0.0694 - 0.0007 - 0.0122 0.0037
14村民
小组
集体 2.5759 2.5362 0.0190 0.0131 - 0.0001 0.0006 0.0069 -
15村民
小组
集体 0.9264 0.0235 0.6719 0.0481 - 0.0106 - 0.1430 0.0293
16村民
小组
集体 0.6361 0.0518 0.2687 0.2422 0.0185 0.0129 - 0.0317 0.0103
17村民
小组
集体 1.6318 0.1985 0.4509 0.0471 - 0.0279 0.3100 0.5952 0.0022
三里镇 双凤村 7村民
小组
集体 0.5308 - - 0.4800 0.0499 0.0009 - - -
合计 13.7021 5.2970 3.5730 3.1401 0.0868 0.3105 0.3106 0.9118 0.0723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贵政发〔20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征收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万元/公顷)
果园 5.2970 85.5285
其他园地 3.5730 85.5285
乔木林地 3.1401 85.5285
灌木林地 0.0868 85.5285
农村道路 0.3105 85.5285
坑塘水面 0.3106 85.5285
沟渠 0.9118 85.5285
特殊用地 0.0723 85.5285
 
(二)青苗补偿标准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种植的零星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有合法手续(证件)的房屋等建(构)筑物,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五、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90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八、被征收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坟墓所属户主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迁坟手续,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迁移完毕,逾期按无主坟处理。
九、上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政策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