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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3 16:02:15 阅读:132次

征地补贴标准 公用设施用地征收耕地农田一亩货币赔偿金标准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公告 武拟转告〔2024〕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 条例》有关规定,因地方建设需要,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224024地块土地转用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征地补贴标准
一 、拟转用土地目的
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次转用土地目的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 、拟转用土地范围
本次拟转用土地位于武进区范围内。该地块总面积0.1752公顷(2.628亩),拟转用国有土地面 积0.1752公顷(2.628亩),其中农用地面积0.0005公顷(0.0075亩),未利用地0.1747公顷(2.6205 亩),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转用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本拟转用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5日。 四 、工作安排
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拟转用土地现  状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 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  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 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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