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胡家园街河头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滨海新区征告字〔2024〕029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告字〔2024〕029号
滨海新区征告字〔2024〕0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胡家园街河头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农村宅基地被征政策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云山西道雨水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高新审投准〔2022〕9号),用于云山西道雨水泵站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土地四至范围见附图,用地面积约0.2516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胡家园街道办事处、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河头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滨海新区)茶淀街茶东村终止征地公告(滨海新区终征字〔2024〕001号)
征地公告
滨海新区终征字〔2024〕001号
滨海新区终征字〔2024〕001号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滨海新区征告字〔2024〕019号),拟征收茶淀街道茶东村集体土地,用于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建设。因优化工程设计、缩减征地范围,依据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申请,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终止蓟运河提标改造工程(滨海新区汉沽段)对茶淀街道茶东村的征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农村宅基地被征政策
一、终止征收土地范围
《土地征收预公告》(滨海新区征告字〔2024〕019号)中规定的拟征收土地位于茶淀街道茶东村,总面积为0.0362公顷,具体详见附图。现终止该范围内土地征收。
二、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土地征收预公告》(滨海新区征告字〔2024〕019号)中约定的相关事项终止实施。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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