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2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4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78号),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白鳝塘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720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穗花府征〔2024〕27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塘村村镇工业聚集区一期地块。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白鳝塘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白鳝塘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9097公顷(其中耕地0.5368公顷),村集体建设用地5.8109公顷,合计6.7206公顷集体土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6月20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
2.实施安排: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2日,请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塘村白鳝塘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源中路18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4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7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2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属下的4.3054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银荣实业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81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穗花府征〔2024〕26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银荣实业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花都区新华工业园,东至成片未建设用地,南至黎屋村村居,西至炭步民安北路,北至花都车城大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305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于2003年11月与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民委员会(现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书》(花都区广州银荣实业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所处地块在征地补偿《协议书》范围之内),广州市花都汽车城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2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3200万元(包含花都区广州银荣实业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的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4〕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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