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4-07-01 10:52:32 阅读:35次

靖江市靖城镇202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8个村!最新农村房屋土地被强拆货币赔偿金标准出炉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 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靖拟 征告〔2022〕20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位于靖城镇正西村前门垡组范围内。拟征 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土地现状表
单位:公顷
 
 
拟被征(用) 地单位
 
权属
类别
 
 
总面积
其中: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其中:耕地
靖城镇正西村 前门垡组 组集体  
0.3688
 
0.3688
 
0
 
0
 
0
合计  
0.3688
 
0.3688
 
0
 
0
 
0
三、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项目建设,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和《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 所辖各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泰政发
〔2020〕88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35.2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0.5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9.3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各市(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 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0〕93 号)的规定执行。
青苗费补偿标准为:1.35万元/公顷(仅耕地)。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 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 号)的规定 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
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靖江市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 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天,自2023年
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30日内(截止2023年12月20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 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邮寄方 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 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
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市人民政府将
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
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 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
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靖江市靖城镇202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