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4号
〔2024〕第4号
2024年5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批准征收我市集体土地0.4736公顷(苏
政地M〔2024〕27号)。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名称:靖江市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用途:该批次相关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 程建设、公共事业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位置:被征收的土地位于靖江市西来镇泥桥村七组,靖城镇
正西村前门垡组。
面积:批准征收集体土地0.4736公顷,其中:农用地0.4736
公顷(耕地0.104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1. 根据《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 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规定,相关地块按照 三 类征
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人
项 目 地类 |
区片综合地价 |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
农用地 | 35.25 | 2.35 |
建设用地 | 70.5 | |
未利用地 | 49.35 |
规定执行;
3.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实有附着物按《市政府关于 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
〔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0日。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