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4-06-28 11:13:16 阅读:297次

拆迁标准2024 苏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征收土地公告
相地告〔2024〕122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度第6批次 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182号)文件批准,同 意我区征收元和街道朱巷社区集体土地1.0418公顷,现将征收
土地公告如下:拆迁标准2024
 、项目(地块)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元和街道朱巷社区集体土地1.0418公顷,其 中:建设用地0.9655公顷,未利用地0.0763公顷。用途为河流
水面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苏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的通知》(苏府规字〔2024〕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青苗补偿。
(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
(四)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 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关于印发<苏州市相城区 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相政 发〔2007〕60号)、《关于转发<苏州市相城区劳动适龄被征地 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相政办〔2008〕1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相城区城乡一体 化养老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政发〔2009〕52号)、《省 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 〔2021〕87号)等文件执行。目前,我区已全面开展落实被征 地农民安置保障工作,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本次征收不再涉及人员安置。
五、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城分局办理土地权属证 书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拆迁标准2024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676-7682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