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启征告〔2024〕11号
启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启征告〔2024〕11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启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
二 、批准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苏政挂F〔2024〕20 号
三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
单位:公顷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地 块 编 号 | 镇村组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 它 农 用 地 |
建设 用地 |
小计 |
1 |
启东市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2024 年度第1103批实 施方案 |
地块01 (Z2024110301) |
汇龙镇小效村29组 | 1.7176 | 0.1725 | 1.8901 | |||
汇龙镇小效村32组 | 3.7808 | 0.3483 | 4.1291 | ||||||
汇龙镇小效村39组 | 3.806 | 0.4888 | 0.0238 | 4.3186 | |||||
汇龙镇小效村农民集体 | 0.0001 | 0.3207 | 0.3208 | ||||||
合 计 | 9.3045 | 0.0000 | 0.0000 | 1.3303 | 0.0238 | 10.6586 |
1.征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 〔2023〕12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启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标准的通知》(启政规〔2024〕1号)
进行测算,具体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地类 标准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70.5 | 70.5 | 49.35 |
地类 标准 |
农用地 | ||
耕地 | 园地、经济林地、大棚设施栽培、精养鱼塘 | 沟渠、坑塘水面 | |
青苗补偿费 | 2.7 | 5.7 | 1.35 |
2.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按《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 政发〔2021〕87号〕文件执行。
六 、公告时间:
本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8日。
七、征地补偿实施后,请相关权利人持有关不动产权利证书十日内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 注销登记手续。如在上述期限内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本公告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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