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盐(都)征告字(2024)第15号
盐(都)征告字(2024)第15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 5月29日印发,批准征收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黄刘居委会 三组、吴徐村七组境内2.5883公顷集体土地(苏政地 (2024)40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四十七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市消防特勤训练基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该地块位于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黄刘居委会 三组、吴徐村七组境内,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至范围:地块01东址:盐龙街道消防站;南址:北址向
南约152米;西址:横塘河;北址:创新路。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被征地 村(居)组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总面积 |
|
小计 | 其中:耕地 | ||||
盐龙街道办 事处黄刘居 委会 |
0.0026公顷 (0.039亩) | 0.0018公顷 (0.027亩) | 0 |
0.3552公顷 (5.328亩) | 0.3578公顷 (5.367亩) |
盐龙街道办 事处黄刘居 委会三组 |
2.2056公顷 (33.084亩) | 2.0515公顷 (30.7725亩) | 0 |
0.0001公顷 (0.0015亩) | 2.2057公顷 (33.0855亩) |
盐龙街道办 事处吴徐村 | 0 |
0 |
0 |
0.018公顷 (0.27亩) | 0.018公顷 (0.27亩) |
盐龙街道办 事处吴徐村 七组 |
0.0068公顷 (0.102亩) | 0.0068公顷 (0.102亩) | 0 |
0 |
0.0068公顷 (0.102亩) |
合计 |
2.2150公顷 (33.225 亩 ) |
2.0601公顷 (30.9015亩) | 0 |
0.3733公顷 (5.5995亩) | 2.5883公顷 (38.8245亩) |
根据《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 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盐城市盐都区人 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实施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都政发〔2024〕11号),相关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征地区片I 综合地价标准: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3500 元/亩、农用地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建设用地50000元
/亩;未利用地35000元/亩;
2、社会保障费用:129428元/人;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盐政发(2021)
12号执行;
4、涉及房屋征收的,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
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
五、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社会保障安
置。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
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盐城市盐都区2024年度征收土地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