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32 号
(2024)第32 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地〔2024〕174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武进区2024 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4.8273公顷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
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集体建设用地被征收怎么补偿
一 、建设用地批次名称:常州市武进区2024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223132 地块
二 、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被征地村组 |
被征地面积 | |||
小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1 | 湖塘镇 | 48273 | 34897 | 13376 | 0 |
合计 | 48273 | 34897 | 13376 | 0 |
四、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 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
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直接注销土地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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