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开发区20240401地块拟转用公告
(连开拟转公告〔2024〕1号)
(连开拟转公告〔2024〕1号)
因尹宋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集体土地转用公告: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拟转土地用途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二、拟转土地位置
拟转土地(20240401地块)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尹阳路西,拟转用朝阳街道办事处尹宋村集体土地7.27亩,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在转用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本公告下发后,凡在拟转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对拟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转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
四、该次转用土地为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只转不征,土地手续获得批准后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仍属村集体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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