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东马圈镇半城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4〕101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4〕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东马圈镇半城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天津中电建津城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天津市武清区中电建津城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4〕22号),用于天津市武清区中电建津城2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东马圈镇半城村(东至东马圈镇半城村,南至东马圈镇半城村,西至东马圈镇半城村,北至东马圈镇半城村)的土地,面积约0.054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5月30日起,由东马圈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武清区)豆张庄镇眷兹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4〕110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4〕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豆张庄镇眷兹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天津中电建津城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天津市武清区中电建津城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4〕22号),用于天津市武清区中电建津城2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豆张庄镇眷兹村(东至豆张庄镇眷兹村,南至豆张庄镇眷兹村,西至豆张庄镇眷兹村,北至豆张庄镇眷兹村)的土地,面积约0.054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5月30日起,由豆张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武清区)豆张庄镇中双庙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4〕112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4〕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豆张庄镇中双庙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天津中电建津城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天津市武清区中电建津城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4〕22号),用于天津市武清区中电建津城200MW风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豆张庄镇中双庙村(东至豆张庄镇中双庙村,南至豆张庄镇中双庙村,西至豆张庄镇中双庙村,北至豆张庄镇中双庙村)的土地,面积约0.054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5月30日起,由豆张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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