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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30 10:53:39 阅读:181次

政府可以征用农民土地吗 水浇地果园被强制征收怎么赔偿

天津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甲方: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乙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丙方: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耀华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现需征收属于丙方的农民集体 所有土地。经三方平等协商, 就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双桥 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项目补偿安置有关问题达 成如下协议:
一、征收土地四至范围
东至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南至双桥河镇南房子村水浇 地、西至双桥河镇南房子村沟渠、北至双桥河镇南房子村坑 塘水面。具体位置详见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地面积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 0.1207 公顷(合 1.8105 亩), 其中农用地 0.0525 公顷(不含耕地)、未利用地 0.0682 公 顷。
三、征地补偿费用
征收上述土地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天津 市人民政府 2021  年公布实施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 199.5 万元/公顷(合 13.3 万元/亩)执行, 共计 24.07965 万元 (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零柒佰玖拾陆元伍角整)。
四、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和使用,政府可以征用农民土地吗
(一) 甲方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 做 好征地补偿费用的足额支付工作: 一是组织区规划资源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向丙方一次性拨付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 由丙方依法进行分配、使用和管理; 二是组织乙方按照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农村 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征地补偿费用。
(二) 征收上述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 准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乙方 会同丙方及相关权利人另行签订协议并负责实施。
(三) 征收上述土地涉及的村民住宅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方式予以安置。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使用方案以及涉及 的被征地农民安置方案, 由丙方依法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 表会议) 讨论决定,在征收土地批准后, 依据有关规定, 甲 方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丙方确定 参保人员,甲方、乙方为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五、土地交付
(一)丙方负责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承 包经营权等拟征收土地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事宜进行协 商。丙方成员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使用方案存在 争议, 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清理、补偿中发生纠纷的, 均由 乙方会同丙方妥善解决。
(二)丙方收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三十日内无条 件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甲方,交回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并办理 相关不动产权属变更或注销手续。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自觉遵守,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 约定履行义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于 2023年     5     月  19  日签订, 由各方签字盖章, 征收土地经批准后本协议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三方另 行商定, 但不得与本协议项违背, 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六份, 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其余由甲方办 理土地征收手续时使用并保存。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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