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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9 10:20:00 阅读:840次

菏泽市鲁西新区202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10个村!最新医院建设用地征收征用宅基地厂房赔偿价格标准出炉

菏泽鲁西新区管理委员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菏新管征补公告〔2024〕22 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5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 收杜庄社区集体土地,菏泽鲁西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鲁西新区分局、财政金融局、 农业农村发展局、社会保险事业处等有关部门及万福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结果,拟定了杜庄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 1 拟用于山东省肿瘤医院分院核医学科、放射科项目建设,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地块 1:四至范围杜庄社区沟渠以南,杜庄社区耕地以西,杜庄社区耕地以北,杜庄社区耕地以 东;面积:1.9465 公顷,其中:农用地 1.7756 公顷(耕地 0.9507 公顷、林地 0.1392 公顷、 园地 0.1692 公顷、草地 0.3361 公顷、农村道路 0.0319 公顷、沟渠 0.0988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497 公
顷),建设用地 0.1709 公顷(居民点 0.1709 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 144 号)批复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109.5
万元/公顷。
征得相关权利人同意,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包干方式补偿,每亩 1 万元,该标准符 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
函〔2021〕1948 号)规定的标准。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安置,按照菏泽鲁西新区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
定的补偿安置方案(附件 1)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杜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杜庄社区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
织成员讨论决定。
五、社保安置
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 22.5 万元/公顷的标准由社会保险事业处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 计 43.7963 万元。由万福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杜庄社区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大
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社会保险事业处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 由社

会保险事业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六、办理补偿登记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 5 日内持
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杜庄社区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 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 2)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 30 日,公示期自 2024 年 5 月 8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自 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自然
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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