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区枋湖北路(金尚路-枋湖东路段) 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厦湖府〔20 24〕18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
湖里区枋湖北路(金尚路 -枋湖东路段)
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
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发布湖里区枋湖北路(金尚路-枋湖东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湖里区枋湖北路(金尚路-枋湖东路段)道路工程项目。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禾山街道办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同时对本征收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届时请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五、禁止事项
自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
六、其他事项
2024年农村房屋拆迁新规,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征收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具体实施单位及征收实施单位负责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等征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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