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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手拆迁资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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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宿昌西路、迎宾街、迎宾南街建设工程,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地块2拟用于瑞仁路北延伸建设工程,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故城路南延伸建设工程,开发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征收焦村土地,位于东平街道焦村,北起府后街,南至汇河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1684公顷。
地块拟用于淄川区第二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淄川区昆仑镇小范村、石牛埠村、北山寺村、车峪口村、河石坞村。
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周村区凤鸣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地块土地位于周村区凤鸣小学以北,德阳路以东,总面积 1.1489 公顷。
征收象山区二塘乡湴塘村民委员会仁头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共0.7190公顷,桂林市2019年度中心城市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实施方案。
征收土地,位于泰安市徂徕镇寺河村,总面积5.5249公顷,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福星汽配改扩建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道路用地,防护绿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征收桃园镇东伏庄村土地,位于泰梁路以东、泰安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南,总面积2.4687公顷。
征收桃园镇人民政府土地,位于潘庄村以东,宇希食品产业园西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667公顷,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公共事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位于肥城市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用地以西,王瓜店街道北仪仙村境内。
北海市2022年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民委员会、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1528公顷及使用北海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的国有土地0.0743公顷。
钦州市2022年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桂政土批函(7)〔2022〕33号),征收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17.8526公顷土地。
征收地块位于古柏街道卫棠村农民集体、卫棠村一组农民集体,该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莱荣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及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家产镇车卧岛村村民委员会、麾艮村村民委员会、林家床村村民委员会、田家床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