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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阜城县2022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拟征收你村的两块土地,1号地块东至:公路;西至:河北旭尧房地产有限公司;南至:河北旭尧房地产有限公司;北至:中兴路,面积约6.6963公顷;2号地块东至:恒通大街,西至:公路;南至:河北旭尧房地产有限公司;北至:绳王村地,面积约0.1497公顷。
拟征收你村的土地,东至:中关街;西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光明路,面积约0.580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住宅用地。
拟征收你村的土地,东至:运河大道;西至:王李村地;南至:王李村地;北至:潘庄村地,面积约2.229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阜城县2022年度二批次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6605公顷,其中耕地3.5740公顷,农村道路0.0865公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拟征收你村的土地,东至:廖庄村地;西至:县二砖厂;南至:前常庄村地;北至:县二砖厂,面积约0.373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拟征收你村的土地,东至:南场村地;西至:廖庄村地;南至:国有宗地;北至:南场村地,面积约1.283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拟征收你村的土地,东至:潘庄村地;西至:潘庄村地;南至:潘庄村地;北至:潘庄村地,面积约0.0900公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阜城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拟征收你村的土地,东至:门庄村地;西至:公路;南至:长安公园;北至:公路,面积约0.5358公顷。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住宅用地。拟征收你村的两块土地,1号地块东至:南街村地;西至:红叶屯村地;南至:公路;北至:南街村地,面积约0.6071公顷;2号地块东至:红叶屯村地;西至:红叶屯村地;南至:红叶屯村地;北至:公路,面积约3.2539公顷。
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陈洞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3876公顷,均为林地。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白云区北部8村1居主干管供水工程钟落潭镇钟落潭泵站项目。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新和站-太平站高架区间工程项目。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0095公顷,均为园地。
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白沙经济联合社以及白沙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7.2574公顷,其中耕地12.5727公顷、园地8.2370公顷、林地0.1786公顷、其他农用地6.1105公顷,建设用地0.0020公顷,未利用地0.1566公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建设项目。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 地的,地块—21058。拟征收朝阳村村集体、桥头里组、孙家里 组集体土地4.0514公顷,其中农用地3.7798 公顷(含耕地3.495公顷)、建设用地0.2713 公顷、未利用地0.0003公顷。
本次征收涉及朝阳村堰田里组、桥头里组 集体土地4.8903公顷,其中农用地4.4791公顷 (含耕地4.0307公顷)、建设用地0.0199公顷、 未利用地0.3913公顷。用途为工业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野徐镇野徐社区一组、野徐社区六 组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 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涉及东港镇朝阳村堰田里组、桥头里组(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的为准)。
本次拟征收杨庄社区土地,位于水屯路以东,总面积0.389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893公顷(住宅用地0.0712公顷、教育用地0.0001公顷、道路用地0.3180公顷)。本次拟征收地块1、地块2拟用于北湖片区历黄路道路建设,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地块3拟用于北湖片区历黄路东侧绿化带建设,用途为防护绿地。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同安大道(海翔大道-滨海西大道段)-同安进出岛通道同安端先导工程(同集路-滨海西大道段)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200011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同安区美林街道洪塘头社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沈海高速杏林互通及接线工程(仙灵旗隧道段-长泰段)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田头村。
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名称: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五期东侧道路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1〕15号)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2022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2〕3号)批准,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1〕15号)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2〕7号)批准,现需征收同安区祥平街道过溪村集体土地82930平方米,作为厦门实验中学新校区工程项目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集美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507号)批准,决定征收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土地面积为3175平方米,作为集美新城坑内幼儿园项目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马銮湾新城中心岛马銮湾西路二期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厦门市集美区境内农用地0.2293公顷转为建设用 地。征收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其他农用地0.2293公顷、城镇村及 工矿用地0.08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 所有土地0.3175公顷,按规划用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征收土地华明街赵家庄村集体土地5.82428公顷(合87.36420亩),建设项目:东丽区弘程道以南地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