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泰姜拟征告〔2022〕32号
一、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 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 要用地。
二、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三水街道南石社区十五组、十六组。拟征收 面积3.3911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也L月15日至2022年QL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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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作安排
国家占地2023赔偿标准,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 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 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 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 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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