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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7 10:58:44 阅读:421次

国家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幼儿园建设占地征收土地赔偿补助款

(津南区)辛庄镇下小汀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06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06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下小汀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及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津南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2022〕243号),用于津南区辛庄镇建明道北侧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鑫怡路、西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城镇住宅用地、南至建明道、北至德清道的集体土地,面积约1.1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国家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津南区)葛沽镇葛沽一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07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07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葛沽一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等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国家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福旺路、西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南至天津葛城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北至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66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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