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扬拟征告[2022] 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扬中市
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
地目的为在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坝镇农民集体、新坝镇联合村第十六村民小 组、新坝镇联盟村第三村民小组、新坝镇联盟村第四村民小组范围内。拟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24日。
四、 工作安排
农村房屋强拆怎么办,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扬中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 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 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拟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
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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