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2〕第123号
〔2022〕第123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挂D〔2022〕13 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武进区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4批实施方案2.9311公顷土地。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次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4
批实施方案222045地块
二、 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嘉泽村、甘荡村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农村土地征用补偿价格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被征地村组 |
被征地面积 | |||
小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1 | 嘉泽镇嘉泽村池墩组 | 4131 | 4131 | 0 | 0 |
2 | 嘉泽镇甘荡村读西组 | 1795 | 1795 | 0 | 0 |
3 | 嘉泽镇 | 1989 | 1989 | 0 | 0 |
4 | 国有 | 2257 | 225 | 0 | 2032 |
合计 | 10172 | 8140 | 0 | 2032 |
四、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 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 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直接注销土地
证书。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2〕第124号
〔2022〕第124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挂D〔2022〕13 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武进区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4批实施方案2.9311公顷土地。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次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4
批实施方案222046地块
二、 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嘉泽村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农村土地征用补偿价格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被征地村组 |
被征地面积 | |||
小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1 | 嘉泽镇嘉泽村大河头组 | 6356 | 5478 | 400 | 478 |
2 | 嘉泽镇嘉泽村 | 3594 | 797 | 0 | 2797 |
3 | 嘉泽镇 | 59 | 59 | 0 | 0 |
4 | 国有 | 798 | 0 | 0 | 798 |
合计 | 10807 | 6334 | 400 | 4073 |
四、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 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 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直接注销土地
证书。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2〕第125号
〔2022〕第125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挂D〔2022〕13号文件同意征收(使用)常州市武进区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4批实施方案2.9311公顷土地。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次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504
批实施方案222047地块
二、 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甘荡村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农村土地征用补偿价格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被征地村组 |
被征地面积 | |||
小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1 | 嘉泽镇 | 4550 | 4404 | 0 | 146 |
2 | 嘉泽镇甘荡村 | 3145 | 539 | 0 | 2606 |
3 | 嘉泽镇甘荡村读东组 | 637 | 637 | 0 | 0 |
合计 | 8332 | 5580 | 0 | 2752 |
四、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 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 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直接注销土地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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